醚中溶解物 取本品10.0g,置内径约为20mm的玻璃柱中,用不含过氧化物的50ml洗脱柱子,收集洗脱液置105 ℃ 干燥至恒重的蒸发皿中挥发至干,在105℃干燥至恒重,遗留残渣不得过0.05%。 淀粉 取本品0.10g,加水5ml,振摇,加碘试液0.2ml,不得显蓝色。 电导率 取本品5.0g,加新沸放冷的水40ml,振摇20分钟,离心,取上清液,在25℃±0.1℃依法测定(通则0681),同法测定制备供试品溶液所用水的电导率,两者之差不得过75μS/cm。 干燥失重 取本品1.0g,在105℃干燥3小时,减失重量不得过7.0%(通则0831)。 炽灼残渣 取本品1.0g,依法检查(通则0841),遗留残渣不得过0.1%。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,依法检查(通则0821*二法),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。 砷盐 取本品1.0g,加氢氧化钙1.0g,混合,加水搅拌均匀,干燥后,先用小火烧灼使炭化,再在600℃炽灼使完全灰化,放冷,加5ml与水23ml使溶解,依法检查(通则0822法),应符合规定(0.0002%)。 【类别】药用辅料,和崩解剂等。 【贮藏】密闭保存。